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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下半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2025-10-27 07:56 来源: 广州职业技术大学 作者: liuxuehr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工作需要,广州职业技术大学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职业技术大学(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2025年6月,教育部同意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广州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人才39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广州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下半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11月7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5年毕业生”及“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2025年毕业生”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7日9:00时--2025年11月20日16:00时。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职业技术大学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职业技术大学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向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职业技术大学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考察座谈、成果展示及答辩三个环节。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成果展示及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试讲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3)成果展示及答辩环节:应聘人员可通过PPT、实物展示或具体案例等多种形式,展示个人研究成果或工作实绩,并回答考核评价专家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25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以岗位需求表为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符合学校周转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免费不超过5年的周转性教师住房。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将协助博士及博士后另申领市人才安家费,具体发放期限、发放方式按广州市规定执行。

(四)获聘人员持有效高级职称的,按照其持有相应职称的校内待遇发放一定金额的差额补贴,从入职当月起,发放至所持有高级职称获确认通过,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内应达到我校同等级职称的申报条件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职称确认,确认通过后,正式受聘相应级别岗位,兑现待遇,不再发放差额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四)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校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74596(广州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室孔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附件1 广州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下半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 广州职业技术大学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3 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 广州职业技术大学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附件5 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样本).doc

广州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10月23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gzpyp.edu.cn/rs/rczp/zpgg/content_6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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